枣 庄 学 院 计 划 财 务 处
关于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
学分学费收费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经学校研究拟于3月28日开始收取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学生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学分学费。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学分学费收费说明
(一)收费范围
2020级-2023级实行学分制收费的在校本、专科学生。
(二)收费时间
2024年3月28日-4月3日
(三)缴费方式
学生自主缴费,通过微信关注“枣庄学院计划财务处”公众号在线缴纳。进入公众号后点击下面“业务办理-智慧缴费”选项进入缴费页面;或直接用微信扫描以下二维码进入“智慧缴费”页面。登录账号为学生学号,第一次登录的初始密码为Zzxy身份证后六位(第一个字母大写,后面三个字母小写)。请提醒学生,登录系统后,显示本人姓名、缴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核对无误后再进行缴费。详细操作说明可查看公众号“业务办理-缴费流程”选项。
二、说明事项
(一)有关学分制收费的说明
根据《关于规范完善高校学费收费政策的通知》(鲁发改价格〔2023〕559号)、《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分制收费行为的紧急通知》(鲁教财函〔2019〕19号)和《枣庄学院学分制收费管理办法(试行)》(枣院政字〔2020〕14号)规定,学分制学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按学年收取;学分学费按学期收取(每学年分两次收取),在每学期初学生完成选课后根据学生实际选课学分收取。
(二)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学分学费清算的说明
根据教务处提供的2023-2024学年度第一学期学生实际修读学分,计划财务处收费科对学分学费进行了清算。学分清算学生多缴的学费将退至学生个人建行卡内(待学生签字确认退款金额和建行卡号后发放),学分清算需要补缴学费的学生请在收费时间内完成缴费。
(三)2023年到账的助学贷款已经清算、退款完成,申请了助学贷款的学生,正常缴纳2023-2024学年度第二学期学分学费。
(四)建档立卡学生(山东省内)和退役复学申请了学费减免的学生,暂不需要自己缴纳学费。待学费补助到账清算后,学年学费超出补助范围的(山东省内建档立卡学生每年学费补助上限8000元;退役复学学生每年学费补助上限12000元,2022年1月24日之前入伍学生每年学费补助上限8000元),超出部分再通过关注“枣庄学院计划财务处”微信公众号缴费。
(五)如对学分情况有疑问,请咨询教务处考务科3060236;如对缴费情况有疑问,请咨询计财处收费科3786785。
(六)请各二级学院收费管理员将本通知及时向所在学院主要领导汇报,并严格按照收费通知要求的时间做好收费督促和收费政策的解释工作。同时提醒之前未按要求完成缴费的同学尽快缴费。
计财处收费科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