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8年“五四”评优的通知
各团总支:
为激励我校团员青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勇于担当砥砺前行,校团委决定开展2018年五四评优活动。对在过去一年表现突出的集体及个人进行表彰,以此激发青年团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进共青团工作不断迈向新台阶。
五四评优工作是在新形势下全面推进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建立健全科学激励机制的有效手段,是推动我校基层团组织建设再上新台阶的重要工作,希望各团总支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将本次团内评选表彰作为挖掘典型、弘扬先进的过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名额及条件
根据《枣庄学院团内评选表彰办法》(枣院团字[2017]2号)要求,评选优秀团支部、优秀团员、优秀团干部,严格按照文件规定的比例、评选条件评选,同时每个学院按照团委下拨的名额,推荐该院优秀团支部参加第四届团支部风采大赛,最终评选出十佳五四红旗团支部。(名额见附件)
二、评选程序和时间
1.评审时间进程
(1)3月26至4月1日,各团支部根据枣庄学院团员评议情况,择优推荐递交申请材料,各团总支组织评审;
(2)4月2至4月5日,各学院在本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
(3)4月9日至4月14日,各团总支根据申请材料,将推荐初评结果报校团委,校团委集中评审,并将结果反馈给各学院。
2.校级学生组织先将申请材料报送到学院,由学院推荐到校团委(不占学院名额),校团委再按照评优项目的要求择优评选。
三、评选要求
1.各级团组织要充分认识此次评选工作的重要性,要将此次评选与2018年团员教育评议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做好初评工作,使此次评选真正做到公开、公正、公平。
2.推荐申报至校团委之前,必须在学院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个工作日)。评审中,必须遵守“先申报,后评审”的原则。
3.各学院要严格把握时间进度,按时申报,以团总支为单位将评选汇总表报校团委,提交材料包括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tw3786719@126.com);学生申请登记表留存二级学院团总支存档。
共青团枣庄学院委员会
2018年3月26日